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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拆迁为什么会被认定为“违建”?

时间:2023-02-14 14:54:44

伴随“拆迁热”,全国各地陆续掀起了“拆违热”。哪里有拆迁,哪里就有违建。不仅农村宅基地、城镇居民楼出现这种现象,企业、厂房、商铺也是拆除违建的“重灾区”。专家指出,“违建”的产生,跟我国很长时间里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不到位有直接关系——在很多地方,无论是盖住房还是厂房,只要是在合法的地里建的,一经基层管理单位同意了,直接就把房给建起来了,没有要去规划部门办证的意识。而有的地方,即使企业单位提出办证,也因当地统一都没有这项办证的流程而办不了证。根源上无证的实质,往往使得无证房所有人在面对拆除违建执法时相当无力。


一、企业为什么会被认定为“违建”?

哪里有拆迁,哪里就有违建,这绝对不是一个偶然现象,企业也不例外。拆违的法律依据是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城乡规划法》以及在此之前的《城市规划法》规定了“拆违不补”的原则,这就导致,拆迁方为了压缩拆迁成本、提高拆迁效率,会尽可能地将不动产认定为“违法建筑”予以拆除。尤其对于涉及大额拆迁补偿的企业来说,稍有不慎就可能被认定为违建,比如以下几种情况:

1、 违反土地使用性质(常发生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企业或厂房);

2、 因招商引资而没有补办手续(为了快速经营而无暇或无法补办手续);

2、 违章建筑的房屋曾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;

4、 通过拍卖取得国有资产,但手续不完备;

5、 企业或者厂房建设较早,法律法规不完善;


二、手续瑕疵≠违法建筑!

请注意,遇到上述情况,是否应被认定为违建?

2008年1月1日施行《城乡规划法》,明确了违法建筑的概念,而对于违法建筑的判断,不仅仅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,更多要尊重历史情况、建筑当时的条件、状态等原因,来综合判断,其次,认定违法建筑的法定依据应该充分,在考虑历史原因的前提下,适用法律应遵循立法精神,不能采取 “一刀切”的方式来进行认定……


【律师建议】

如果您的厂房或商铺仅仅因为手续瑕疵就被认定为违建,那么,这对您来说是不公平的。北京正山律师团以实践经验告诉被拆迁人,认定违法建筑的历史渊源及事实、认定程序、法律依据等环节都可能存在问题,及时采取复议、诉讼等法律手段,能够很大程度上对违法建筑产生重新认定或撤销认定的结果,这对于企业拆迁来说,无异于命运的转折。所以,要想改写企业被廉价拆迁的命运,关键就在于把握维权方向,该向专业律师求助的时候,绝对不能犹豫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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